艺术学院毕业生成绩单办理需遵循以下要求:
成绩单:
如需加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,请前往文华楼一楼、博文楼一楼自助打印机、北苑服务中心打印;如需电子版请将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年级、院系,办理项目发送到辽宁大学教务处邮箱:jwk@lnu.edu.cn。
英文成绩单:
如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英文成绩单,请前往文华楼一楼、博文楼一楼自助打印机、北苑服务中心打印;如需电子版请将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年级、院系,办理项目发送到辽宁大学教务处邮箱:jwk@lnu.edu.cn。
英文成绩单模板(加权平均分,适用于21级以前)见附件。
排名证明:
如需加盖学校(教务处)公章,如需电子版请将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年级、院系,办理项目发送到辽宁大学教务处邮箱:jwk@lnu.edu.cn。
学历学位证明:
默认加盖辽宁大学公章,请将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年级、院系,办理项目发送到辽宁大学教务处邮箱:jwk@lnu.edu.cn。
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
2024年2月29日